******学校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二次)采购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5HYCGJ0852-重1
******学校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收到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经采购人核查并组织原评委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部分成立。现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有限公司为成交人。现将成交人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1.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无锡市南长区清扬路189号四楼
3.成交金额:98.78万元
4.供应商的评审报价:98.690991万元(享受优先采购产品报价扣除3%)
5.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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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书法桌等
品牌:翰致等
规格型号:HZSF-H5-905等
数量:25套
单价:12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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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0.89万元。
更正日期:2025年8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教育局
地 址:怀远县榴城镇榴城路229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西裙楼三楼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主任(采购人代表)、陈旭(项目负责人)、沈庆吉
电 话:******、******、******
五、附件
1.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办理流程公开
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08-22 16:46:00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08-22 17:43:56
累计提交时间
0天
0小时
30分
22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
0小时
57分
56秒
主要标的信息.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