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沈阳市2025年度员工体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07-04H-2025-D-F-D21203),采购人为******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预计采购109份体检套餐。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07900.00元(不含税),本项目免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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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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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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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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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不含税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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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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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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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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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体检:套餐一(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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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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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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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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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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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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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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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体检:套餐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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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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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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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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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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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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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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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体检:套餐三(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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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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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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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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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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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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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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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体检:套餐四(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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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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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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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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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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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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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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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体检:套餐五(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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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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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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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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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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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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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总价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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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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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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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采购数量为预计,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实施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服务标准:本项目要求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相关规范要求。
二、直接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三、直接采购原因
******有限公司。与该供应商合作良好,满足本项目业务需求,具有履约能力。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建议采用直接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如下:
1、我公司与该供应商多次合作,员工年度体检的结果分析与历年体检数据有密切关联性,更换供应商意味着医患关系的连续性被打断,不利于员工的健康管理。
2、原供应商档案系统可以为员工提供近几年体检数据,可根据往年数据进行综合对比分析,给出健康管理建议。
3、若更换供应商,新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响应速度、数据准确性、报告及时性等都存在不确定性,降低了员工满意度。我司与现有机构已经建立了成熟合作机制,更换机构需要投入新的人力、时间及前期调研、谈判等沟通成本。
******有限公司直接采购操作指引(试行)》规定的直接采购方式第(四)款“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故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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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2025年8月19日至 2025年8月21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子巍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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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
附件:
事前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