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学校操场 |
招标项目类型: |
房建 |
招标项目编号: |
E************00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学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申报责任人: |
******有限公司 |
建立时间: |
2025-06-25 |
******学校操场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学校操场(招标编号:南建标[2025]059号),就有关事项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诚信承诺函”第六点是否需根据闽建筑〔2025〕4 号进行调整?若需要调整,请招标人提供修改后承诺函的模板。
答复:第8章第1节资格文件中的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第六点“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修改为“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行政和纪律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我单位知晓现行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对于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管理措施是直接填在表格中的说明下面,还是在表格外面另起一页单独填写?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直接填在表格中的说明下面。
3、依据招标文件中体现,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为390.45㎡;而项目设定的业绩指标为“单体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13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针对上述内容明显与设定业绩指标冲突,请明确。
答复: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4446.62㎡:操场上部390.45㎡,其中地下室24056.17㎡。“地下室”命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根据设计方案本项目为单体建筑三层,装配式面积24446.62㎡,所设定业绩符合“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规定”。
4、门窗工程清单特征描述尺寸未提供,请招标人完善;
答复: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将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进行交叉对照。
5、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条款3.5信用评标分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如有)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项满足本表第7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加1分。”请问其中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来说,是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还是施工项目负责人,请予以明确。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A类)项号2条、款号3.2、条款名称K的取值区间及抽取办法“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委员会完成资格文件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如有)、商务文件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更正为“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委员会完成资格文件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如有)、商务文件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2、补充上传“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附件查看。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学校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