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贤公寓1#、2#楼顶光伏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有限公司的聚贤公寓1#、2#楼顶光伏建设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 。现对聚贤公寓1#、2#楼顶光伏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工程规模:约30万元。
(3)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含节假日),获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并出具设计施工图纸供招标人确认,如遇不可抗力或招标人原因导致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聚贤公寓1#、2#楼顶光伏建设项目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证书之一:
a.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5.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如是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5)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各,各投标人须于2025年7月10日9时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并在2025年7月10日9时3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开标处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9、招标文件、******人民政府网。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11、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有限公司
地址:崇川路1号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3楼
联系人:倪工、蒋工
联系电话:0513-******,******
招标文件---聚贤公寓1#、2#楼顶光伏建设项目.doc
聚贤公寓1#、2#楼顶光伏建设项目 招标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