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宁产业园电商孵化基地综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宁产业园电商孵化基地综合改造项目已由******管理局以******管理局关于批准《闽宁产业园电商孵化基地综合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发〔2025〕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为盐池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建设资金来自闽宁协作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盐池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规划修缮面积为7388.4㎡(包括立面、屋顶等),主要分为综合楼,1、2号仓库三个部分,包括拆除及室外配套工程,具体如下:
(1)拆除工程:拆除综合楼外立面 1365.1m2、女儿墙248.2m、造型字体14处,拆除1、2号仓库旧彩钢屋面4340㎡。
(2)室外配套工程:新建综合楼外立面1365.1㎡、女儿墙248.2m,利旧外立面造型382.57㎡,新增竖向支撑21处;新增造型字体14处;修复1、2号仓库漏水处,重做屋面彩钢板4340㎡,更换雨落管16个,扩建散水231.66㎡。
2.2 建设地点:盐池县狮城宁好电商网批(西部)运营基地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新的资质证书,则按照规定的新旧证书对应关系进行认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改革局,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池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地 址:盐池县文化街87号
邮 编:751500
联 系 人:王旭鹏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2001
邮 编:750002
联 系 人:马瑞、吴林、杨文娟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