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东张王疃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张王疃村(东至东张王疃村地、西至东张王疃村地、南至东张王疃村地、北至东张王疃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158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92.092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涉及地上附着物金银花、果树、菊花、杨树、槐树,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方式为包干补偿方式,标准5000元/亩;涉及青苗小麦,待农户种植作物收获后再进行施工建设,故不予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北陈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陈庄村(东至北陈庄村地、西至北陈庄村地、南至北陈庄村地、北至北陈庄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823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涉及地上附着物果树,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方式为包干补偿方式,标准5000元/亩;涉及青苗小麦,待农户种植作物收获后再进行施工建设,故不予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闫家口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3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闫家口村(东至闫家口村地、西至闫家口村地、南至闫家口村地、北至闫家口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823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不涉及地上附着物;涉及青苗小麦,待农户种植作物收获后再进行施工建设,故不予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郭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郭家庄村(东至郭家庄村地、西至郭家庄村地、南至郭家庄村地、北至郭家庄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823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涉及地上附着物金银花,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方式为包干补偿方式,标准5000元/亩;不涉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苗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5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苗庄村(东至苗庄村地、西至苗庄村地、南至苗庄村地、北至苗庄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823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涉及地上附着物金银花,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方式为包干补偿方式,标准5000元/亩;不涉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杨武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6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杨武乡村(东至杨武乡村地、西至杨武乡村地、南至杨武乡村地、北至杨武乡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823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不涉及地上附着物;涉及青苗小麦,待农户种植作物收获后再进行施工建设,故不予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厦头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7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厦头村(东至厦头村地、西至厦头村地、南至厦头村地、北至厦头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823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涉及地上附着物金银花,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方式为包干补偿方式,标准5000元/亩;不涉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杨武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8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杨武乡村(东至杨武乡村地、西至杨武乡村地、南至杨武乡村地、北至杨武乡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823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涉及地上附着物果树,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方式为包干补偿方式,标准5000元/亩;涉及青苗小麦,待农户种植作物收获后再进行施工建设,故不予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苗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9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苗庄村(东至苗庄村地、西至苗庄村地、南至苗庄村地、北至苗庄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823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不涉及地上附着物;涉及青苗油菜,待农户种植作物收获后再进行施工建设,故不予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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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任李花窝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10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任李花窝村(东至任李花窝村地、西至任李花窝村地、南至任李花窝村地、北至任李花窝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823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涉及地上附着物金银花,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方式为包干补偿方式,标准5000元/亩;不涉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辛集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1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辛集村(东至辛集村地、西至辛集村地、南至辛集村地、北至辛集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823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涉及地上附着物果树,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方式为包干补偿方式,标准5000元/亩;不涉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高马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1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高马庄村(东至高马庄村地、西至高马庄村地、南至高马庄村地、北至高马庄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823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不涉及地上附着物;涉及青苗小麦,待农户种植作物收获后再进行施工建设,故不予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东张王疃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13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张王疃村(东至东张王疃村地、西至东张王疃村地、南至东张王疃村地、北至东张王疃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823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涉及地上附着物金银花,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方式为包干补偿方式,标准5000元/亩;涉及青苗小麦,待农户种植作物收获后再进行施工建设,故不予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后柳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1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后柳行村(东至后柳行村地、西至后柳行村地、南至后柳行村地、北至后柳行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823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涉及地上附着物坟地,标准为坟地1500元/座;涉及青苗小麦,待农户种植作物收获后再进行施工建设,故不予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后柳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15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后柳行村(东至后柳行村地、西至后柳行村地、南至后柳行村地、北至后柳行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823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不涉及地上附着物;涉及青苗油菜,待农户种植作物收获后再进行施工建设,故不予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厦头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16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厦头村(东至厦头村地、西至厦头村地、南至厦头村地、北至厦头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823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涉及地上附着物金银花、杨树,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方式为包干补偿方式,标准5000元/亩;不涉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王疃乡二郎庙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17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二郎庙村(东至二郎庙村地、西至二郎庙村地、南至二郎庙村地、北至二郎庙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9号),用于华能巨鹿县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823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户住宅;涉及地上附着物金银花,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方式为包干补偿方式,标准5000元/亩;不涉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占雨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