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2024年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及全自动凯氏定氮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yl2024gz296a11
******集团2024年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及全自动凯氏定氮仪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总预算:人民币315万元,包组一:人民币260万元,包组二:人民币55万元
四、采购数量:2套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各包组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期 |
包组一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 | 1套 | 人民币260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货 |
包组二 |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 1套(台) | 人民币55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 |
备注: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某一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投标人可选择单个包组或两个包组同时进行投标,且可同时成为单一包组或者两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兼投兼中。投标人如果同时对两个包组进行投标,每个包组的投标文件需分别独立制作封装。
六、供应商资格(各包组均适用):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获取采购文件:
(一)如采用线下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中“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获取采购文件,缴纳标书款后(人民币,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即为成功获取纸质版采购文件。
(二)如采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在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500
************有限公司广州铁投大厦支行;账号:
************8,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成功获取纸质版采购文件。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0-
******,黄小姐。)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采购文件1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8日期间(上午09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14:30
******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5年1月21日14:30
******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8日止。
十三、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站(******/)、招标代理机构网站(
******)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 |
联系人:邱先生 | 联系电话:020-****** |
传真:/ | 邮编:511400 |
******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020-****** |
传真:/ | 邮编:51064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 联系电话:020-****** |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