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老旧小区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WCH-FW-2024-0013
项目名称:2025年老旧小区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灵武市老旧小区垃圾清运服务,具体小区名称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6)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网站查询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武市体育馆北侧******办公室
方式:线上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0元
五、本次投标保证金为0元。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 12 月 30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灵武市体育馆北门二楼
七、开启:
时间: 2024年 12 月 30 日10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武市体育馆北门二楼
八、其他补充事宜
①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有限公司或将扫描件(PDF格式)提交至邮箱(邮箱地址:******)进行报名登记,登记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开标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潜在供应商请以投标单位邮箱发送上述资料并备注公司名称,以个人邮箱发送的不予接收。
②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平台网站“更正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幸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体育馆北侧一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体育馆北门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晓峰
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