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一、询比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行车增加监控项目
2. 项目数量:1项
3.项目内容:所有的行车增加摄像机。共计31套(总装车间:16套、机加车间:7套、钢构车间:8套)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有限公司
5.工期:45个日历天。
6.验收:工作完成后30天内办理验收(具体按我司验收手续办理)。
7.结算:完成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100%合同总价的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支付工程价款95%,剩余5%质保结束后1个月内支付。
8.质保与验收:
8.1质保期自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质保期内出现质保问题的由供应方无偿按要求整改并重新办理验收,质保期重新计算。
8.2供应方工作内容通不过验收且整改后仍无法通过二次验收的,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价格双倍赔付,从后续付款中扣减。
8.3供应方无法按照合同和实际要求完成的内容,我司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由供应方承担全部费用并直接向第三方支付费用。
8.4因供应方工作安全、环保、质量、工期等原因造成我司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方承担,相关费用从后续付款中扣减或由供应方单独向我司支付。
9.报价有效期:30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入围条件)
1.注册资金:
供应商注册资金应≥300万元。
2.供应商资质:
2.1应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以及专业技术能力;
2.4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供应商人员资质能力:
3.1参与施工工作的人员须具备有效的《高空作业证》资质。
3.2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1人(人员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全程负责在采购人维修服务作业期间的现场安全管理。
4.供应商工作业绩:
在3年内应至少具备2家单位的类似项目的合作业绩(含与采购人的合作),合作范围包含本采购事项范围,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规公司公章,否则无效。
5.禁入条款:
5.1如与采购人前期合作过程中出现过质量、安全、环保等事件事故或未遂事件的,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5.2提供资料存在虚假的,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集团电商平台。
五、询比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9月10日8时0分******办公室确认为准。
六、询比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集团电商平台时间要求。
2.递交方式:
************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解文明 徐志超
联系电话:0532-******-8803,******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漓江东路5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