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坦图雅至乌兰敖都段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新建工程,建设规模25.704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4.5米。路基标准断面布置如下:2x2.25米行车道+2x1.5米土路肩。全线桥涵设计荷载标准:公路-II级,桥梁涵洞与路基同宽。路面结构形式为:4厘米厚沥青混凝土面层+18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厚碎石土功能层。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现对《阿拉坦图雅至乌兰敖都段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72@qq.com)或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6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巴嘎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
邮政编码:0114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18号
邮政编码:010051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附件:
阿拉坦图雅至乌兰敖都段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pdf阿拉坦图雅至乌兰敖都段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