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柳林街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71号地试桩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CTZX-******5)
一、中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231848.95元
2、 其他:
1、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柳林街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71号地试桩工程,通过公开招标,于2025年07月25日进行开标,共3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2、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柳林街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71号地试桩工程,建筑物最高75m(民用建筑),最高层数为16层,开挖平均深度约10.5m,单桩承载力最大值约5800KN(后注浆钻孔灌注桩)。工程包含;钻孔(如有)灌注桩材料采购、制作、安装及浇筑及预制混凝土桩材料采购和打桩施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服务期限:(1)计划于2025年08月01日开工,于2025年08月06日竣工。绝对工期6天。
(2)具体工期及进场时间以建设单位正式通知为准,总工期日历天数为自开工之日起的绝对日历工期,已考虑冬雨季及恶劣气候(如大风、沙尘、冰雹、持续高温等)、政府政治性会议或其他事件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承包人不得以开工日期调整为由提出工期或费用索赔。合同应已包括一切按上述合同工期完成本工程所须之赶工费及技措费。
(3)试桩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开工通知书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工期顺延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4)如场地因交地等原因无法全部交付承包人作业造成的停、窝工等,停工在15天以内(不包括15天)的,不另外支付相关费用(误工费、机械进出场费等),停工在15天以上(包括15天)的,经发包人确认后协商相关机械补偿费用。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监督电话022-******。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大厦A座西侧3层
联 系 人: 付嘉晖、孙禄
电 话: ******-603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