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一、原项目编号“2025-JLBNCG-G1004”更正为“2025-JLBNUG-G1004”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原内容如下: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现将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更改为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七)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八)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九)投标人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投标人必须完成注册,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提供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或已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将被拒绝。
三、原招标文件申领时间为“2025年07月11日至07月18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现更正为“2025年07月17日至07月24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四、投标供应商在原申领招标文件提交材料基础上,再附加以下3条特定资质材料:
(一)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经理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五、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1日09时30分”,现更正为“2025年08月08日09时30分”。
六、原现场踏勘时间为“2025年07月21日-25日,每日9时30分-11时30分”,现更正为“2025年07月25日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