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100+105号矿体深部开采工程项目
回风竖井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编号:HXZC—高峰(GC) —******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100+105号矿体深部开采工程项目回风竖井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发包人)为******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HXZC—高峰(GC) —******2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
建设规模:100+105号矿体深部开采工程生产能力由原来33万吨/年(矿石)提升为45万吨/年。基建工程包括:混合井、回风井、盲竖井,辅助斜坡道工程等。其中, 建设一条回风竖井,井口标高+830.5m,井底标高-365m,井筒净直径φ5.5m,包括地表风机站及与之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和连接道路建设。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34元
要求工期: 639 日历天
招标范围:100+105号矿体深部开采工程项目回风竖井工程施工,包括:
(1)工程掘砌:回风竖井(井深1195.5米,直径5.5米(净断面),砼支护厚度350mm)及其井筒、井底、回风竖井工业场地地面相关辅助工程和设备设施、建筑工程等施工; 回风竖井场地连接道路及回风竖井场地开挖,土方回填,边坡支护等施工;-365米中段回风竖井联道及中段运输巷施工(长度600米,可按实际施工情况调整工程量,3.6米×3.6米,1/3拱,支护厚度100mm,巷道净断面S=12.05米2,掘进毛面积S=12.83米2)。
(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回风竖井风机站所有相关设备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完成单机试车、配合完成无负荷联动试车和带负荷联动试车等工作,并形成设计的通风能力,完成相关人员的培训。
(3)其它:配合完成将回风竖井风机站相关实时监控监测信息和公司6大系统信息的整合;协助完成项目在政府部门的验收;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竣工资料整理成册、质保期内消缺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发包人其他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资质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矿业工程 专业 一 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指: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承包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人员类型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业类别为金属非金属矿山或非煤矿山】,并且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4 人,其中一名须具备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安全员)。要求配备爆破技术员,爆破员,保管员各至少1名。
3.2 财务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1)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不能出具至少1个年度财务报表的,需提供自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的月度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过至少1项合同总价3000万元以上的矿山工程相关施工业绩及1项合同总价3000万元以上的爆破相关施工业绩。
3.4诚信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202 1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处于行发包人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期内。(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有限公司审慎交易名单。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匿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 2025年7月18日。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1)或(2)
(1)现场获取: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付款转账记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9楼916室领取招标文件。
(2)购买人需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转账记录、身份证扫描件、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将在2日内核实后把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发送至购买人邮箱。
4.4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银行转账的个人账户名应为同一人,且不能以单位名义存入):
******有限公司;
******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569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4日0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9楼917室 。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进度款支付方式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index******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 中标履约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有色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投标。
10.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高峰公司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号码: ******
******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9楼916室
联系人:唐工
电 话:******
邮 箱:******
11.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电 话:0771-******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