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安防设施建设(二次)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库房安防设施建设(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KEDSL-W101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室外摄像机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3 | 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15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 甲方指定地点 | |
2 | 室内防爆球型摄像机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20 |
3 | 指纹锁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3 |
4 | 拼接屏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4 |
5 | 解码器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6 | 操作台 | / | 详见招标文件 | 组 | 1 |
7 | 空调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8 | UPS电源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9 | 硬盘录像机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10 | 硬盘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20 |
11 | 服务器机柜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12 | 防爆振动传感器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2 |
13 | 防爆烟感传感器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9 |
14 | 防爆红外传感器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3 |
15 | 防爆声光报警器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3 |
16 | 防爆温湿度传感器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3 |
17 | 防爆门磁感应器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3 |
18 | 防爆解除开关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3 |
19 | 防爆应急灯 | / | 详见招标文件 | 个 | 6 |
20 | 防爆除湿机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3 |
21 | 报警主机(含报警键盘)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22 | 静电消除球设备 | / | 详见招标文件 | 个 | 3 |
23 | 综合管理平台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24 | 交换机 | / | 详见招标文件 | 个 | 2 |
25 | 防静电工作台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张 | 4 |
26 | 复合型材枕木 | / | 详见招标文件 | 根 | 80 |
27 | 消防柜 | / | 详见招标文件 | 个 | 1 |
28 | 线材及辅助材料 | / | 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510200.00元 ;
3.最高限价: 510200.00元(含税)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07月14日,每日上午 0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3 : 00 至 16 : 00 。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送。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 。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5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3层开标大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3层开标大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2025年 07 月 18 日09时30分。
(二)踏勘地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
(三)联系人: 文先生。
(四)联系电话: ******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不召开。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朱先生/程先生
办公电话: 0451-******转8017 /0452-******
移动电话: ******
传 真: 0451-******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王先生
办公电话: 0452-******
******有限公司
2025 年 07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