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海陵区金东花园等10个小区道路管网修复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 | 项目名称 | 海陵区金东花园等10个小区道路管网修复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B************001001 | 标段名称 | 海陵区金东花园等10个小区道路管网修复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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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陵区金东花园等10个小区道路管网修复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经由******委员会以关于海陵区金东花园等10个小区道路管网修复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海发改投资发[202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委员会,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陵区金东花园等10个小区道路管网修复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居、夕阳红、园丁园、东方小区、东泰花园、鑫东花苑、莱茵东郡、七里香溪等10个小区 2.2工程规模:******居、夕阳红、园丁园、东方小区、东泰花园、鑫东花苑、莱茵东郡、七里香溪等10个小区的雨污混接管道拆除后重新规划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污水管网铺设、混接点改造、路面拆除及恢复、检查井设置和雨水口布置。雨污水管网施工总长度约30千米,其中新建雨水管网约24千米,管径为DN300-DN1000;新建污水管网约6千米,管径为DN200-DN600 。 2.3工期要求:2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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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90%,工程结算完成后一次性结清余款(均不计息)。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4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5 年 1月- 2025 年 6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聘用证明。
3.5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承担过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或市政(含雨污水管网)工程单个合同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设计单位;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设计单位 ;
有效期自2020年 7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该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视为该业绩中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该业绩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视为该业绩中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3.6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字盖章 | 有投标人单位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 30 分 设计方案部分: 60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 标准(30分) | 业绩(5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类似项目指:承担过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或市政(含雨污水管网)工程单个合同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的得5分; 其中,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设计单位;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设计单位。 有效期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注: (1)以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作为加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投标人须知3.5.3要求。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该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视为该业绩中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该业绩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视为该业绩中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兼得。 | |
项目负责人(5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有工程类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 | |||
其他主要人员(10分) | (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备工程类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同时具备工程类副高级职称得4分;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得3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类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同时具备工程类副高级职称得4分;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得3分。 注:(1)投标人需提供为以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专业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聘用证明)。不提供专业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专业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聘用证明的)或者提供的专业负责人(不含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的该专业负责人不得分。 (2)专业负责人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3)以其他主要人员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作为加分依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10.13。 | |||
驻场专业人员配置 (10分) | 满足本项目需要,要求配备驻场专业人员具备工程师(工程类)及以上职称的有 1 人得 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驻场人员”是指中标后项目实施期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期间)实际委派驻到本项目现场的人员; (2)“驻场人员”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 责人兼任; (3)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为以上现场人员缴纳的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 者提供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1.1 要求的不得分。 (4)以上加分的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未经招标人 同意不得更换。 | |||
2.2.4 (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60分)(设计方案评审的最终得分为技术标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总体设计思路(7分) | 投标人的总体设计思路:从总体设计原则、设计思路、建设规模分析等进行评定。 好,5.5分(含)-7分(含); 良,4分(含)-5.5分(不含); 一般,2.5分(含)-4分(不含); 差,0分(含)-2.5分(不含)。 | |
设计的特点分析、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14分) | (1)投标人对本项目设计特点的分析(含对下穿铁路等关键技术问题进行表述,对安全性评价专题工作进行表述); 好,5.5分(含)-7分(含); 良,4分(含)-5.5分(不含); 一般,2.5分(含)-4分(不含); 差,0分(含)-2.5分(不含)。 (2)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内容,针对重点和难点内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好,5.5分(含)-7分(含); 良,4分(含)-5.5分(不含); 一般,2.5分(含)-4分(不含); 差,0分(含)-2.5分(不含)。 | |||
排水管道设计方案(14分) | (1)如何设置排水管道管径以及对管材的选择,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好,5.5分(含)-7分(含); 良,4分(含)-5.5分(不含); 一般,2.5分(含)-4分(不含); 差,0分(含)-2.5分(不含)。 (2)排水管道设计方案合理可行; 好,5.5分(含)-7分(含); 良,4分(含)-5.5分(不含); 一般,2.5分(含)-4分(不含); 差,0分(含)-2.5分(不含)。 | |||
降低工程造价的分析及措施(7分) | 降低工程造价的分析及措施。 好,5.5分(含)-7分(含); 良,4分(含)-5.5分(不含); 一般,2.5分(含)-4分(不含); 差,0分(含)-2.5分(不含)。 |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7分)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 好,5.5分(含)-7分(含); 良,4分(含)-5.5分(不含); 一般,2.5分(含)-4分(不含); 差,0分(含)-2.5分(不含)。 | |||
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设计过程中将采取的措施(7分) | 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设计过程中将采取的措施; 好,5.5分(含)-7分(含); 良,4分(含)-5.5分(不含); 一般,2.5分(含)-4分(不含); 差,0分(含)-2.5分(不含)。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4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从各投标人投入的 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 诺等方面进行评定。 好,3分(含)-4分(含); 良,2分(含)-3分(不含); 一般,1分(含)-2分(不含); 差,0分(含)-1分(不含)。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10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1 分,每高1%扣 0.2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招标人: | ******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0号文创大厦E楼5层 | 地址: | ******委员会6楼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殷女士 |
电话: | 0523-******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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