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学校暑期维修工程(项目名称)2025******学校暑期维修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校暑期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镇财政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学校暑期维修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
2.2 建设规模:7******学校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屋面维修、新建停车棚、教室门更换或油漆见新、食堂墙地砖吊顶拆建、卫生间隔断吊顶拆建、墙面涂料修复见新、外立面墙砖拆建等。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 工期 ( 日历天) |
XE-JF-GK-2025-GC-0027-1 | ******学校暑期维修工程 | ******学校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屋面维修、新建停车棚、教室门更换或油漆见新、食堂墙地砖吊顶拆建、卫生间隔断吊顶拆建、墙面涂料修复见新、外立面墙砖拆建等。 | 102万元 | 38 |
2.4 其他:本项目设计单位:******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 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 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 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 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 C 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 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 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 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 02日16 时 30 分至 2025年07月14日13时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4日 13 时30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80/TPBidder/)。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 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 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 第一中 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科;0512-******,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华昌路718号沙洲大厦1301室
10.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 | ******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张家港市锦丰镇 | 地 址: | 张家港市河西南路南苑新村261号 |
邮 编: | 215600 | 邮 编: | 215600 |
联 系 人: | 刘丽华 | 联 系 人: | 孙明珠 |
电 话: | 0512-****** | 电 话: | ******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5年07月02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