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线索。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全县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经建成销售并交付的城镇住宅,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产权有争议的、购房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的,不列入本次征集范围。
三、征集方式:
1. 现场征集:吉安县二七路******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专区。
2. 电话征集:0796-******(吉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热线)。
3. 邮件征集:自行填写《吉安县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线索征集调查表》(见附件),邮寄至吉安******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专区(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登记难集中整治问题线索”字样),或发邮箱jaxbdc@163.com。
4.征集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 14:00—17:00符合本次排查范围的购房业主、开发企业或单位均可填《吉安县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线索征集调查表》
四、处理方式:1.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梳理甄别,对具备办理条件的立即受理;2.对于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登记难”问题,将纳入不动产“登记难”集中整治范围分类进行化解。3.对征集到的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推动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解决。
五、注意事项:
1.提交线索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方式;
2.问题描述应详细具体,尽量附相关佐证材料;
3.此前已反馈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无需重复提交;
附件:吉安县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线索征集调查表
特此公告。
吉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4日
吉安县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线索调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