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岗镇渔业养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立岗镇渔业养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关于批准立岗镇渔业养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5〕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乡村振兴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主体建设:场地平整8913平方米,新建养殖车间2864.33 平方米,新建生产配辅用房318.28平方米。2、外网工程:新建混凝土道路2280平方米,新建碎石道路 1084平方米,外网供电1项,外网给排水1项,铁艺围墙380 米,电动伸缩门1项,入口标识1项,铁艺门(含门柱)2扇, 太阳能高杆灯10盏。
2.2建设地点:贺兰县立岗镇兰丰村。
2.3计划工期:219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27 00:00 至 2025-05-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1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兰县立岗镇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D区企业
公园41号楼 2 楼
邮 编: 750000 邮 编: 750000
联系人:马奔 联系人:潘洋
电 话: 0951-****** 电 话:0951-******、******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8.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202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