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辅助及临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委员会文件以宁发改能源(管理)审发〔2025〕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辅助及临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白芨沟煤矿北部,距离石嘴山市西北方向直线距离23km。
2.2 建设规模: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和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北一和北三火区)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白芨沟煤矿北部,距离石嘴山市西北方向直线距离23km。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包括火区详细勘查、辅助工程建设、治理工程实施、监测管护等,北一火区面积约为7.61公顷,北三火区面积约为15.72公顷。
2.3 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临时工程、辅助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临时用电、供水工程、运行维护费(供水、供电、道路维护)。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 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 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工程发包内容中涉及须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承包单位实施的,联合体相应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5 月 7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 ”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数字证书办 ******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71 按 1 号键咨******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5月 19 日 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 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监督
******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督,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宁夏国运大厦
联系人:潘 莉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街和贺兰山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C座15层
联 系 人:夏红娟、刘彬彬、何天骄、任佩宁
联系电话:0951-****** ******
2025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