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三期朔方街)丰庆路-桃源路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三期朔方街)丰庆路-桃源路已由******改革局以关于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三期朔方街)丰庆路-桃源路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5〕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支持方向的70%,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道路长度约1850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雨水主管道1864m,管径为d800-d1500,管材为预应力混凝土Ⅱ级管,及配套管网和设施;改造污水主管道1760m,管径为d800-d1000,管材为预应力混凝土Ⅱ级管,及配套管网和设施;新建再生水主管道1848m,管径dn4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及配套管网和设施。包含雨污分流改造、再生水工程、给水改造、道路维修、路灯拆除及恢复、交通安全设施拆除及恢复、治安监控管线改造工程,项目配套清淤、管线改迁及保护等附属工程等。
2.2建设地点:贺兰县朔方街(丰庆路-桃源路)段;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地质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BIM 设计及审查、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调试、验收配合、交付及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对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含交叉过路管线)及构筑物实施保护、衔接、恢复与修缮作业,确保满足改造使用需求;同步完成不再使用的地下管线、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拆除工作等。
2.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含冬休期105日历天,冬休期间不计入有效施工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投标人拟派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在职员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成员个数(含牵头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个,且成员方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
③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与发包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对内、对外的权利、责任、配合、管理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并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附件;
④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设局
地 址:银川市贺兰县政务中心6楼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学区路)2号公建楼四楼
联 系 人:方雪
电 话:0951-******、******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