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GJZB-******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灞桥区重点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修改及补充
更正内容:
1.采购预算:480000.00/年。
2.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应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若您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您务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告知我们,以便我们正常开展后期工作,同时也避免再次打扰您,感谢您的配合。
(七)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2份(光盘和U盘各1份,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章PDF版本响应文件)。装订: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与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致的签字、盖章的完整版本。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九)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成为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9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纺西街华夏世纪广场A座1501室
联系方式: 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迪
电话: 029-******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