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大鱼岛村海边南侧场地平整产出的乱石约396516m3交易公告
受******有限公司委托******有限公司通过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WHRCSW-2025-015
2.项目名称:******街道大鱼岛村海边南侧场地平整产出的乱石约396516m3
3.本项目分1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
保证金(万元)
|
质量状况
(瑕疵情况)
|
备注
|
1
|
******街道大鱼岛村海边南侧场地平整产出的乱石约396516m3
|
40元/m3
|
300
|
现状拍卖,单价起拍,保留价约为******.00元,最终成交价值以拍卖成交价及实际处置的土方数量(按第三方测量评估机构测量)为准,多退少补。
|
|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竞买主体资格要求:
竞买主体资格要求: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营利法人,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②竞买主体、************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按照荣成市砂石土资源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接受荣成市砂石土资源智慧监管平台统一监管;⑥买受人自行组织运输,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2.是否设置优先竞得人:否。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5年2月20日-2025年3月19日(10:00-16:00),
标的所在地。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
操作手册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5年3月19日16时。
2.竞买流程: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并登录“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19日16时。
******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5年3月19日16时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转让方(代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电话)0631-******。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5年3月20日10:00—2025年3月21日10:00(定时报价),在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一般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转让人(代理)工作人员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结果通知书》,组织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书,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郑重提示各位竞买人参加竞买前现场查看拍卖标的并向委托人详细了解《合同》各条款,全面理解其权利义务约定,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全面接受其中的内容。
2、拍卖成交价款由买受人直接转入甲方指定账户。
3、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公示期满后,买受人运输前3天内先预支付全部拍卖价款,最终成交价值以拍卖成交价及实际处置的乱石数量(按第三方测量评估机构测量)为准,多退少补。
4、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进行标的移交。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公示期满后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240日内完成装卸、搬运、清理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竞得乱石的范围、标高和方量开展施工,杜绝出现超采盗采问题,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等方面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并做好覆盖、洒水等防扬尘等方面施工管控,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运输过程中由买受人自行对标的运输进行监管。标的如若有数量、质量等产生差异、破损、灭失、窃失等情况发生以及产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负责运输及卸车过程中安全问题;地上附着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赔偿,标的移交过程中,如需通过挖掘、爆破等方式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在此期间发生安全、人身伤害等一切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6、买受人不得将乱石运出荣成境内,买受人对于乱石的用途及处置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要求。
7、买受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方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拍卖的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方应当补足差额。买受方违约的,还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8、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拍卖的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违约的,还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9、买受人自行组织运输,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10、买受人运输过程中如若发生一切不可抗拒等外界因素导致无法正常运输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11、拍卖人对上述标的所作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表示对拍卖标的物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详细的了解并认可,完全接受拍卖标的情况及瑕疵,若发生纠纷,将由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放弃要求委托人、拍卖人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无论是基于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披露是否完整或是其他原因。本公司对该标的所存在的瑕疵、数量、质量不承担担保及承诺,如出现纠纷及其它一切可预见、不可预见的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拍卖人及委托人声明:不承担拍品瑕疵担保责任。
12、如遇委托人在拍卖会开始前撤回本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对此无异议。
声明:
本人/公司已对本交易公告各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应本人/公司的要求,拍卖人也对本交易公告的相应条款做了说明。本人/公司在此交易公告上签字,系确认本人/公司已详细审查本次拍卖的文件和相关信息,向有关管理部门全面了解了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满意,本人/公司愿承担参加本次拍卖会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标的物无法移交等方面的风险等),并承诺放弃对拍卖人的任何权利主张。本交易公告对本人/公司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0631-****** ******
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0号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0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