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项目测绘仪器采购
公开询价文件
采购人:******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 十 月
中国·长沙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1
1 采购条件...............................................1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
3 交货时间、地点..........................................5
4 报价人资格要求..........................................5
5 采购文件的获取..........................................6
6 报价文件的递交..........................................6
7 发布公告的媒介..........................................7
8 联系方式...............................................7
9 监督机构...............................................7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8
1 总则...................................................10
4 报价...................................................18
5 开标...................................................19
6 评标...................................................20
7 合同授予...............................................20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
9 纪律和监督..............................................2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31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34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78
1 说明...................................................7
2 供货范围...............................................78
3 技术要求...............................................78
4 配置情况...............................................78
第七章 报价文件格式...........................................80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84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102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对本项目测绘仪器,进行择优选定供应商。
为满足工程测量需求,需采购一艘智能无人测量船、两台全站型速测仪、两台GPS测量仪 。
本次采购范围为应用于工程测量需求。具体的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监测设备供货:包含设备的生产、标定、包装发运、运输至工地买方指定地点(含卸车就位)、现场开箱检查、设备验收、技术培训以及质保期售后服务。设备需求如下表:表2.2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中海达iBoat BSA智能无人测量船 | ★1.为方便后备箱存放和运输,船体的长度介于0.9m~1m,宽度介于0.5m~0.6m,高度≤0.4m;(报价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2.船体重量:≤6kg; 3.船体结构:M型船体设计,阻力小、航行稳定; 4.船体材料:材质高分子聚酯碳纤维、凯夫拉布; 5.船体吃水:≥10 cm; ★6.整船防沉防水性能:IP67;(报价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7.推进器类型:模块化涵道式推进器,标配防水草过滤网,现场可拆卸; 8.最大速度:≥6m/s; ★9.电池规格:标配29V 34Ah(2块)、可充电锂电池、21700电芯(需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 10.续航时间:在2m/s速度下至少可运行7小时; 11.抗风浪:3级风2级浪; 12.通讯方式:电台、4G网络; 13.遥控电台通讯距离:≥2km; 14.摄像头:360°海康威视摄像头; 15.防爆雾灯:左红右绿,可显示RTK解状态及船体通讯状态; 16.避障:支持毫米波雷达避障,有效避障距离2-40m; 17.安全性能:支持自主避障、航行指示灯、失联返航、低电压返航; 18.测深频率:200kHz; ★19.波束开角:≤5.5°; 20.测深精度:1cm±0.1%h(h代表水深); 21.测深性能:0.15m~300m; 22.GNSS信号支持:BDS:B1,B2,B3;GPS:L1C/A,L2C,L2E,L5;GLONASS:L1,L2;GALILIEO; 23.定位精度:RTK:平面 ±8mm+1ppm 高程 ±15mm+1ppm; 24.定向精度:0.2°(1m基线); 25.数据记录方式至少支持船端自存储和遥控器远程记录两种方式; ★26.遥控器操作系统:Andriod操作系统,支持安装安卓版本船控软件; 27.遥控性能参数:7寸高清触控显示屏、32GB存储空间; ★28.无人船控制测深二合一软件,基于安卓平台开发,软件支持安装在遥控器端,支持一键连接功能,支持自主导航功能、船体参数控制、坐标转换功能、支持船载摄像头视频显示、支持规划航线、支持采集水深及GNSS数据、支持模拟回波数据显示功能、支持项目导出至后处理软件进行后处理; ★29.单波束后处理支持模拟水深和数字水深叠加,方便判读假水深;支持手动采样以及等间距取最浅或最深点,便于提取水下地物特征点;支持批量删除采样线功能,同时可根据解状态筛选水深数据;支持单潮位站、双验潮站、多验潮站和固定水位改正功能;
| 艘 | 1 |
中海达高端影像放样RTK iRTK20 | 接收机测量性能 1.1主板要求具备国内自主知识产权,主板通道数不低于1400; 1.2 BDS:B1I,B2I,B3I,B1C,B2a,B2b; GPS:L1C/A,L1C,L2P(Y),L2C,L5; GLONASS:L1,L2; GALILEO:E1,E5a,E5b,E6*; QZSS:L1,L2,L5,L6*; IRNSS:L5*; SBAS:L1,L2,L5; L-BAND* ★1.3支持L-Band 星站差分功能,星站差分模式支持CGCS国家2000系统坐标直接输出; ★1.4断点续测:在差分信号中断期间仍然提供RTK测量 ★1.6 内置GNSS组合天线: GNSS、4G网络、WiFi,蓝牙天线高度集成的组合天线,实现360度无死角的天顶信号通讯,能够在复杂环境中稳定工作。(自主知识产权,主机与天线为同一厂家生产,提供测量GNSS接收天线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定位精度 2.1静态测量平面精度:±(2.5+0.5×10-6D)mm (D为被测点间距离) 静态测量高程精度:±(5.0+0.5×10-6D)mm (D为被测点间距离) 2.2 动态(RTK)测量平面精度:±(8+1×10-6D)mm(D为被测点间距离) 动态(RTK)测量高程精度:±(15+1×10-6D)mm(D为被测点间距离) 主机配置及功能 3.1接收机电池:内置高容量锂电池不低于6800mAh,网络移动站工作时间大于15小时,内置不可拆卸。 3.2用户界面:单按键,三个LED提示灯:卫星灯,信号灯,电源灯 3.3 eSIM卡 :支持主机和手簿双eSIM,双网双待,含3年流量,开机即是高精度。 3.4 内置全国CORS账号,支持一键固定功能,支持国家2000坐标系。 3.5 内置新一代高精度惯导,开机自动初始化,自动姿态补偿,精度:8mm+0.7mm/°tilt。 ★3.6 内置电台最大功率不小于2W,功率至少3档可调;频范围410MHz~470MHz;电台协议需支持HI-TARGET,TRIMTALK450S,TRIMMARKⅢ,TRANSEOT,SOUTH,CHC,SATEL,频道数:116个频道(其中16个可配置); ★3.7 智能应用:智能基站,智能语音,功能自检,电池快充;(提供语音服务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3.8 智能基站:智能选择最优服务器或最优频道和协议,移动站只需输入基站主机号,就能自动匹配基站参数,让设站变得简单。 3.9云服务:设备管理,位置服务,协同作业,数据分析; 4、物理性能 4.1主机要求:镁合金材质,主机小型化设计,体积≤Φ130mm×68mm,重量≤0.76kg(含电池) 4.2 三防:防尘防水、不低于IP68,抗2米高测杆自然跌落; 5、手簿采集器 5.1 操作系统不低于Android 11版本; 5.2处理器:2GHz,8核处理器 ; ★5.4屏幕:5.5 英寸高亮户外彩色电容触摸屏(支持触摸笔,可带手套操作);显示分辨率:720*1440;阳光可见,典型亮度600 nits ★5.5支持手簿AR测量和AR放样 5.6 蜂窝移动:4G全网通,双卡双待,内置eSIM卡,含三年流量 5.7 输出:全键盘测绘专属T9键盘,中海达专业智能输入法 ; 5.8 内置锂电池可连续工作大于22小时,支持快充; 5.9体积:221mm×77.6mm×16mm,重量小于0.37kg (含电池); 5.10三防:IP68;抗1.8米自由跌落。 | 台 | 2 | |
| 徕卡TS16A(1秒)全站仪 | 1、测角精度:≤1″,采用绝对编码连续四重轴系补偿技术; 2、测距精度:≤1mm+1.5ppm;测程:圆棱镜测程0.9至3500米;无棱镜测程:0.9至500米; 3、自动照准ATR PLUS测角精度:≤1″;自动照准ATR PLUS范围:圆棱镜≥1500m 4、具有自动量高功能,精度为≤1mm,范围0.7-2.7m; 5、导向光范围/精度:5-150m/100处5cm; 6、显示屏和键盘:5英寸,WVGA、彩色、触屏、37个按键,带照明功能 7、电源:可更换内置锂电池,使用时间≥8小时; 8、数据储存:内存≥2G,支持1GB SD存储卡;接口: RS232,USB,Bluetooth, WLAN; 9、防尘/防水等级:≥IP55;湿度:≥95%,无冷凝;工作温度:-20℃至+50℃; 10、机载软件系统:三维Captivate系统,操作系统:WINCE 7,处理器: 1GHz双核A9处理器。
| 台 | 1 |
| 中纬ZOOM95(1秒)全站仪 | 1、角度测量精度:绝对编码,连续,四重轴系补偿≤1” 2、距离测量范围:棱镜≥3500m 3、无棱镜/任何表面:≥1000m 4、精度/测量时间:单次(棱镜)≤1mm+1ppm / 典型2.4秒 5、单次(任何表面):≤2mm+2ppm */ 距离>500米时,精度≤4mm+2ppm 6、光斑大小50m处:≤8×20mm 7、马达转速:≥45°(50gon)每秒 8、自动照准测程:标准棱镜(ZPR100)≥1000m 9、自动锁定与跟踪距离:标准棱镜(ZPR100)≥800m 10、目标照准测角精度(Hz/V精度):≤1” (0.3 mgon) 11、自动目标搜索范围:标准棱镜(ZPR100):≥300m 12、自动目标搜索时间:标准棱镜(ZPR100)典型<10秒 13、操作系统:Microsoft? Windows? EC 7.0 14、显示屏:5英寸、彩色、触摸、LED屏 15、电源:可更换内置锂电池,使用时间≥8h 16、数据存储:内存≥2GB 支持外置SD卡 17、接口:串口/USB/Bluetooth?/WLAN/蓝牙手柄 18、重量:≤5.3kg(不包含电池和脚架) 19、工作温度范围:–20°C to +50°C 20、存储温度范围:–40°C to +70°C 21、防尘防水:≥IP55 22、防潮:≥95%, 无冷凝。 | 台 | 1 |
3 交货时间、地点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具体交货日期根据买方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中南家园东区水建公司。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4.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报价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同一个制造企业的代理商可以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3)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报价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近三年(2021年8月至今)须具有至少4项(采购项各1项)同类仪器设备销售业绩。
(5) ******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4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5 ******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 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5.2 已报名并上传合格资料的,审核通过后,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6.1 各潜在报价人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
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10月17日10:00,发送电子邮箱:******,上传经盖章的报价表扫描件及报价资料;
收件地址及信息如下:
收件人:胡雨心,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中南家园东区水建办公楼306室。
报价人必须在快递外包装上以明显方式,标识出报价人名称和参加的采购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报价文件。
3) 逾期寄达的或者未寄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以收件人收到报价文件时间为准),采购人不予受理。
6.2 电子报价文件递交
电子报价:报价人应于2024年10月17日10:00前登录集采电子平台进行电子报价,并上传经盖章的报价表的扫描文件(PDF格式)。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报价的,其他方式的报价无效。
6.3 提交报价的潜在供应商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gys)同时发布。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中南家园东区水建办公楼306室
联 系 人:胡雨心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410014
监督电话:0731-******
2024年10月10日
条款号 | 条框名称 | 编录内容 |
1.1.2 | 采购人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1.1.4 | 采购名称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 | ******银行贷款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合格,满足技术要求 |
1.4.1 | 报价人资格要求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集合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集合地点 ,踏勘联系人及电话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2.2.1 | 报价人所价人要求澄清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 年10月15日17时00分前 |
2.2.2 | 报价截止时间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3.2.3 | 报价 | ①报价人本采购项目承包方式为固定单价承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价格不因设备参数、物价波动、汇率变化和政策性因素变动而调整。 ②报价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采购人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的单价或合价内,并在合同执行中不予支付。 ③对进口元器件(若有),报价人应在报价表中的“出厂价格”栏内填报到岸价加上关税及其他有关手续费用,采购人不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④报价中已包含中标服务费。 |
3.3.1 | 报价有效期 | 自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
3.4.1 | 报价保证金 | ?不提交 提交,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银行汇款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元整 保证金的有效电汇凭证应复印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递交方式: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在线支付 |
3.5.2 | 财务状况表 | 近三年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要求提供2021年8月至今的至少4项测量类设备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6 | 是否允许提交报价备选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报价文件封面盖单位章,报价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报价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3.7.5 | 报价文件份数 | 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随同报价文件同时提交与正本一致的电子文件1份(U盘1个)。 |
3.7.6 | 装订要求 | 报价文件按采购文件“第七章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装订; 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分成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在报价文件封面上增加“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字样; 报价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3.7.7 | 报价文件电子版 | 包含所有报价内容的电子文档U盘1份,随报价文件密封;其中文字采用微软Office word系列软件编制,工程量报价表采用微软Office excel系列软件编制并不得取消计算公式及相关链接,图纸采用Autocad系列软件绘制。 |
4.1.3 | 封面上应 载明的信息 | ①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② 采购项目名称; ③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 ④ 报价人的名称、地址。 |
4.2.1 | 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地点:详见采购公告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5.2.6 | 开标顺序 | 按报名先后顺序开标。 |
6.3.2 | 询价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
7.3.1 | 代理服务费 | ?不提交 □提交: ①报价人中标后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算;
|
7.3.1 | 履约担保 | ?不提交 □提交: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开具)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格的10%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采购。
1.4.1 报价人资质、财务、信誉、业绩等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报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报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机构;
(8)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1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 法律法规或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1 报价人为准备和进行报价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
1.5.2 中标服务费
1.5.2.1 成交人应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a) 成交人按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向招标代理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表1.5.2.1-1中的费率累进计算。
表1.5.2.1-1 中标服务费率标准表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1.1% |
500~1000 | 0.8% |
1000~5000 | 0.5% |
5000~10000 | 0.25% |
10000~50000 | 0.05% |
b) 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成交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
招标代理指定账户情况如下:
收款单位:/
******银行:/
银行账号:/
1.5.2.2 中标服务费应认为已包括在总报价中,不单独列出。
参与询价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报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采购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 采购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报价人踏勘现场。
(2) 报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 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报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报价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安全由报价人自己负责。
1.10.1 采购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召开/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 采购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报价人提出的问题。
(2) 报价人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报价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
(1) 不允许一个报价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文件。
(2) 不允许任一报价人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报价人对同一合同报价。
(3) 对本采购项目提交多个报价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报价人应对设备供货的总目标、设备质量、工艺材料、设备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服务、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等做出承诺。
表2.1-1 采购文件组成表
章 号 | 名 称 |
一 | 询价公告 |
二 | 报价人须知 |
三 | 评标办法 |
四 | 合同条款及格式 |
五 | 设备需求一览表 |
六 | 技术规格书 |
七 | 报价文件格式 |
附件 | 招标辅助资料 |
2.1.2 根据本章第2.2和第2.3条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 若采购文件中不同章节对同一内容叙述有差异的,性能、参数以技术要求为准;招标货物数量与需求一览表有差异的,以需求一览表为准;报价人资格要求、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要求以采购公告为准。
2.2.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公开询价文件的澄清将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3天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1 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修改。
2.3.2 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3天的,且修改内容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表3.1-1 报价文件组成表
卷 号 | 章 号 | 名 称 |
I |
| 商务部分 |
| 一 | 报价函 |
| 二 | 授权委托书 |
| 三 | 报价保证金 |
| 四 | 报价书 |
| 五 | 报价人承诺函 |
| 六 | 廉洁报价保证书 |
| 七 | 商务偏差表 |
| 八 | 与分包厂商的协议书或意向书及分包商清单(如有) |
| 九 | 报价人资格文件 |
II |
| 技术部分 |
| 一 | 主要技术参数 |
| 二 | 培训方案 |
| 三 | 供货保障 |
| 四 | 售后服务及承诺 |
| 五 | 技术部分偏差 |
3.1.2 报价文件必须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和复制。
3.2.1 报价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详细的报价组成表。
3.2.2 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报价组成表”中的相应价格。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条的有关规定。
3.2.3 报价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报价。
3.2.4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3.2.5 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6 报价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3.1 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3.3.2 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报价人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报价人不按本章第3.4.1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无效。
3.4.3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报价人和成交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报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其报价文件。
(2) 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协议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 发生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1 报价人应按照第七章第9.1条“报价人填写须知”要求填写资格审查资料,应附报价人营业执照、资信等级证书、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报价人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填写在业绩汇总表和单项业绩表中,单项业绩表每张表格填写一项业绩,该业绩的证明材料附在表格后面。
3.5.4 “设备制造商资格证明资料”、“设计、制造能力和条件”主要就制造商资产规模、生产能力、技术力量等进行描述,如有相关证明资料请附后。
3.5.5 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人不得提交备选报价方案
3.7.1 报价文件应按第七章“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7.2 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如有异议应逐条提出,并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七章相应要求填写偏差。采购人将不考虑报价人未在偏差表中列明的任何偏差。
3.7.3 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具体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报价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3.7.5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6 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7 本次报价须提供报价文件电子版,数量及形式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与纸质版需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报价文件电子版文件格式为可编辑的Word“*.doc”或Excel“*.xls”。
4.1.1 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封条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报价文件包装在报价文件正本封包内。
4.1.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电汇凭证复印件装入报价文件。
4.1.3 纸质报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标记“正本”、“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它内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4.1.4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加注标记的纸质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1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4.2.2 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4 报价人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4.3.1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报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8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节、第4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采购人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宣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
5.2.2 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单位,职务,姓名);介绍本次招标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5.2.3 介绍招标分标情况和参加报价的单位情况。
5.2.4 采购人代表讲话。
5.2.5 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布开标工作纪律。
5.2.6 主持开标:
(1) 请本次招标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检查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现场提出。检查完毕在报价文件密封性检查表格签名确认报价文件密封性情况。
(2) 按照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开标顺序。
(3) 介绍开标工作人员: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姓名。
(4) 进行开标:唱标人宣读报价人名称、标段名称、报价文件纸质版正副本份数、报价等相关内容。
(5) 唱标完毕,请招标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确认唱标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如无异议则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招标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唱标人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5.2.7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6.1 评审小组
6.1.1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报价人或报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竞谈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 与报价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审小组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将依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 中标通知
******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上公示3日。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 成交人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附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成交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除向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履行签订合同手续时,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时间提出修改。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8.1.1 报价人报价截止时间止,递交报价文件不足三家,且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类采购”项目的。
8.1.2 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报价的。
8.2 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再招标:
8.2.1 重新招标后,报价人仍少于3个或者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所有报价被否决的。
8.2.2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一次招标失败后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
8.2.3 由于采购人原因终止招标的。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报价人的纪律要求
报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报价或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报价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办公室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电话:0731-******。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1:澄清函
******工程采购评标澄清函
(报价人名称):
经评审小组认真阅读你单位递交的 工程投标文件,现有澄清如下:
1.
2.
......
请贵单位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澄清,由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年 月日 时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回复邮箱: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表2:澄清的回复
澄清的回复
(项目名称)标段评审小组:
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1.2 评审小组对通过了本章第2.1条初步评审合格的报价人,按照本章第2.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
2.1.1 报价资格审查
报价人的财务、技术、生产等方面是否满足报价资格的要求。
2.1.2 算术错误修正
(1) 报价及报价组成表有计算或汇总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a) 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b) 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2) 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2.1.3 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
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 报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 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 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 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的评标价与报价差超过5%的;或者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 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 对报价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 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 报价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 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 纠正报价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报价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 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2.1.4 报价文件的澄清
报价文件的澄清按以下规定进行:
(1) 报价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审小组认为需要报价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 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主任确认后发出。
(3) 报价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报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4) 评审小组不接受报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 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报价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本次评标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50分,商务部分满分为15分,技术部分满分为35分。询价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报价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和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1 报价部分评分细则
(1) 评标价计算:评标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
(2) 遗漏重复修正: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 评标价仅作为计算报价得分依据。
(4) 报价部分评分计算标准详见表2.2-1。
表2.2-1 报价部分评分细则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评标价 | 50 | 评标基准价=进入详评的报价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90%; 当报价人的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 当报价人的有效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满分的基础上扣1分; 当报价人的有效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比例小于等于5%时不扣分; 当报价人的有效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比例超过5%时,低于5%的部分,每低1%,在满分的基础上扣0.5分。 报价评分最低得分为40分。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合计 | 50 |
|
2.2.2 商务部分评分细则
商务部分各分项基准分及评分方法详见表2.2-2。
表2.2-2 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报价文件的响应性和完整性 | 5 | 报价文件目录、内容与询价文件要求一致性、完整性,良好得5分,一般得2分,否则不得分。 |
二 | 近三年类似业绩 | 8 | 报价人提供2021年6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应用于无人测量船、全站仪、GPS测量仪销售业绩证明,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否则不得分。 |
三 | 财务情况 | 2 | 财务能力和经营状况良好,得2分 财务能力和经营状况一般,得1分 财务能力和经营状况较差,得0分 |
合计 | 15 |
|
2.2.3 技术部分评分细则
技术部分各分项基准分及评分方法详见表2.2-3。
表2.2-3 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主要技术参数 | 15 | 报价设备各项技术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为15分; 重要技术参数有一条不满足的,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 一般性技术参数达不到询价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扣2分;超过3条(含3条)达不到询价文件要求的,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 |
二 | 培训方案 | 5 | 根据供应商提供培训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评为优、良、一般,依次得分为5分、3分、1分。 |
三 | 供货保障 | 5 | 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供货工期,有供应保障手段和交货保障措施,承诺运保险受益方为业主等,对比达到最优得5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1分。 |
四 | 售后服务及承诺 | 10 | 报价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电话、内容、形式、含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维修单位名称、地点、维修技术人员情况(职称、经验介绍)。 根据报价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内容是否完整和详细进行综合评分: 完整和详细并切实可行的,计10分; 方案内容一般,可行性一般的,计6分; 方案内容欠完整,可行性差的,计3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
合计 | 35 |
|
2.2.4 报价人得分计算式
报价人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2.3.1 评审小组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3.2 评审小组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2.3.3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开标记录表
(2) 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报价”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 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 推荐中标候选人;
(5) 询价小组成员、评标监督人签字及评标日期。
合同名称:固定资产项目测绘仪器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以下称买方)拟采购 (设备名称),接受了 (卖方单位名称)(以下称卖方)的报价,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计划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2) 计划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中南家园东区水建公司306办公室;
(3) 交货方式:卸车就位;
(4) 交货批次: 。
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等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若有)。
(3) 履约保函(若有)。
(4) 双方认可的已标价的报价书。
(5) 合同范围及交货要求。
(6) 合同专用条款。
(7) 合同通用条款。
(8) 廉洁协议书。
(9) 合同技术文件。
(10) 报价文件及澄清文件。
(11) 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12) 图纸。
(13) 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以上列出了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差异或矛盾,则这些文件的优先权按上面所列顺序为准;如果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具有合同效力的其它协议,则协议所涉及内容以达成时间在后者优先。如果图纸与文字有矛盾时则以文字为准。
4. 卖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卖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 买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买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6. 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7. 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8. 若本合同同时存在电子签约合同,纸质合同解释效力优先。
签署页
买方(盖章):******有限公司 | 卖方(盖章):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中南家园中南水建办公楼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银行长沙奎塘支行 | 开户行: |
账号:************0163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2T | 纳税人识别号: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 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 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
(4)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 专用合同条款;
(6) 通用合同条款;
(7) 供货要求;
(8) 分项报价表;
(9)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 其他合同文件。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无预付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60%:
(1) 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 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 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 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25%。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5%。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5%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3 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 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 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 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 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或
(2) 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 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 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 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的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 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 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 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 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 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 ******委员会申请仲裁;
(2) ******法院提起诉讼。
A. 一般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新增以下内容:
1.1.19 业主:系指本项目的产权人。
1.1.20 误期赔偿费:系指卖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致使项目工期延误,对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额外支出、业主对买方延误工期的罚款等损失,由此卖方需承担的赔偿费用。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删除本条款,修改为: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以合同协议书上约定为准。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新增以下内容:
1.4.3 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指令,买方仅在发生下述变更的情况对合同价格或交货时间进行调整:
(1) 交货地点显著变化。
(2) 供货范围显著变化。
(3) 卖方提供的服务显著变化。
1.4.4 对于第1.4.3款规定以外的变更,买方不调整合同价格。
1.4.5 卖方调整合同价格或交货时间应在收到买方变更指令后28日内提出。
1.5 联络
新增以下内容:
1.5.4 买卖双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
买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卖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1.7 转让
删除本条款,修改为:
1.7.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删除本条款,修改为: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价格为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3.1.2 本合同的合同价格按第(2)种方式执行。
(1)本合同按固定总价方式承包,合同货币为人民币,合同价格含增值税、利润、安全生产等全部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第1.4条款列举情形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因税收政策变化而调整增值税税率,合同未结算部分适用调整后的税率。
(2)本合同按固定单价方式承包,合同货币为人民币,合同单价含增值税、利润、安全生产等全部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第1.4条列举情形外,合同单价不予调整;因税收政策变化而调整增值税税率,合同未结算部分适用调整后的税率。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3.2.1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电建融信、中企云链、云信等支付方式。
3.2.2 合同付款方式
付款期限:签订合同、到货验收、完成技术培训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90%。余下部分作为质保金,无任何问题一年质保期满后向卖方支付实际交付设备总金额的10%。
3.2.2.1 预付款
预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执行:
(1) 无预付款。
(2) 合同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在双方合同签订后,买方收到卖方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其他付款申请资料14日内,支付预付款给卖方。
******银行保函、现金保证等形式。在预付款完全扣回之前,卖方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
买方在设备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后,剩余的预付款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金额。
3.2.2.2 投料款
投料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执行:
(1) 无投料款。
(2) 卖方按交货批次完成备料,且提交下列单据经买方核对无误后28日内,买方支付给卖方该批设备合同价的20%。
(a) 买方下达的排产通知单。
(b) 经买方及监造方(如有)确认的备料完成证明材料。
(c) 设备合同价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d) 设备投料款的付款申请原件1份。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监造按下列第(1)种方式执行:
(1)无监造。
(2)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双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修订为: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主要监造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厂家资质文件审核;
(2) 厂家设备情况检查;
(3) 设计审核;
(4) 设备生产原材料检查及见证;
(5) 设备生产制造、装配等检查及见证;
(6) 设备相关试验检查及见证;
(7) 设备包装及发运检查及见证。
4.2 交货前检验
交货前检验按下列第(1)种方式执行:
(1)无交货前检验。
(2)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双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2 标记
5.2.2 修订为: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增加以下内容:
5.2.3 如果有不能重压、堆码重量、堆码层数等运输或仓储的特殊要求,须进行清楚的标记。
5.3 运输
增加以下内容:
5.3.5 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交货进度有序地组织设备运输和保管。相关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易损件应随主设备一起发运。卖方应负责设备在买方指定地点交货前的一切运输及现场保管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5.3.6 卖方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洞、桥梁等构、建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并提出大件运输的方案,确保大件设备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5.3.7 卖方须在货物装车后24小时之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买方提供装运照片。其中,整体照片应清晰可见货物全貌,局部照片应清晰可见包装唛头。
5.4 交付
删除本条款,修改为:
5.4.1 计划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计划交货地点:******有限公司办公楼306室;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卸车就位。
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等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5.4.1 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批次及交货方式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预计到港日期等通知买方。为合同支付的需要,卖方还应根据本合同条款第3.2******银行转交该条款规定的相关“支付单据”。
5.4.4 卖方所选择的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认可,并按买方或买方委托接货人要求完成交货。此认可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相应合同责任和义务。
若承运人不能按交货计划完成货物运输,则买方有权委托其他承运人完成剩余货物的运输,相关费用在合同价格中扣除。买方的上述行为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相应合同责任和义务。
5.4.5 卖方应按买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数量等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包括资料清单、检验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中文版,包括设备的性能介绍、技术参数、安装调试、使用操作、维修保养、零配件目录图册等)等。技术资料的包装费、运费及保险费等费用由卖方承担。
技术资料存在缺少、损坏或需要增加时,卖方须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紧急情况下应在3日内)向项目现场补充提供缺损或需要增加的部分。若系卖方责任,卖方应无偿提供;若系买方原因,费用由买方承担。
如卖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技术资料,将按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处理。
5.4.6 每批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卖方的现场代表应将本批设备的原产地证明原件提供给买方,并参与现场开箱检验。买卖双方根据运输单据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并在“检验记录”相应栏内据实签收。
若因卖方的责任不满足接收条件,卖方承担重新发货或返修等必要修改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买方为协助卖方的通报关、运输、保险等费用由卖方承担。
直接运到项目现场的进口配套设备,卖方的现场代表还应向买方提供进口配套设备的商检局的商检证明复印件两份。
5.4.7 卖方应按合同交货进度及买方的供货通知组织交货。买方对在该规定期限内的生产计划变动不承担卖方主张的相关费用。若买方要求提前交货,需提前7日通知卖方;若买方要求推迟交货,需提前10日通知卖方。卖方应按照买方的书面通知,有序地组织设备运输和保管。
5.4.8 在货物出厂至货物到货的各个节点中,如出现任何货物损坏、缺陷、短少或货物不符合合同中质量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时,买方可向卖方提出书面通知,包括修理、更换、索赔等主张,卖方应在7日内予以回复,否则将视为认可买方主张。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修订为: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6.2 安装、调试
6.2.1 修订为: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进行:
(1) 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 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3 考核
6.3.3 补充:
处理原则,按第(1)种方式进行:
(1) 减价:双方协商确定;
(2) 向买方支付补偿金:双方协商确定。
6.3.4 修订为: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免费协助买方考核,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6.4 验收
6.4.1 修订为: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14日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修订为:买卖双方应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14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6.4.3 修订为: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12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14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应买方要求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修订为:在第6.4.3项情形下,卖方可向买方提交验收款支付函,买方在收到后14日内确认,验收款支付函自买方确认之日起生效。
8 质量保证期
8.1 修订为: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12个月。
8.3 修订为: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14 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修订为:买卖双方应在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签署后14日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修订为: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12个月届满后14日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修订为:在第8.5款情形下,卖方可向买方提交结清款支付函,买方在收到后14日内确认,结清款支付函自买方确认之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修订为: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8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须到达现场开始解决问题(现场维护应及时到位),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卖方未按买方通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函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护等,每发生一次,扣除违约金2000元。
增加以下内容:
9.5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保证根据买方的要求,向买方免费提供设备改进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质保期结束后,如有某设备设计错误需要改正,卖方向买方保证免费提供用于改进的技术文件。
9.6 质保期结束后,卖方承诺向买方提供有偿的终身维修。
10 履约保证金
删除本条款,修改为:
买方无需支付设备预付款,卖方无需提供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增加以下内容:
11.9 卖方保证负责对合同项下设备的接口、工程设计和管理进行协调,并与其他制造商和分包商的设备性能和参数进行匹配。
11.10 油漆必须保证在设计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变色、不脱落。
11.11 卖方保证,设备不满足合同技术要求而导致工期延误时,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缺陷处理,减少对后续施工的影响。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按第14条执行。
12 知识产权
12.1 修订为: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卖方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事项。
14 违约责任
删除14.1、14.2、14.3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采取退货措施的,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合同款,并赔偿买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14.2 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并提供完整技术资料,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格中按每台设备的交货进度扣除误期赔偿费。如果赔偿费不足以弥补我方实际损失,应予以补足。
(1) 迟交货物1~4周,每延误一周误期赔偿费按迟交货物合同价格的1%计收。
(2) 迟交货物5~8周,每延误一周误期赔偿费按迟交货物合同价格的2%计收。
(3) 迟交货物8周以上,每延误一周误期赔偿费按迟交货物合同价格的3%计收。
14.3 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格中扣除误期赔偿费。
(1) 技术服务延迟1~4周,每延误一周误期赔偿费按技术服务费总价的2%计收。
(2) 技术服务延迟5~8周,每延误一周误期赔偿费按技术服务费总价的5%计收。
(3) 技术服务延迟8周(不含8周)以上,每延误一周误期赔偿费按技术服务费总价的6%计收。
14.4 货物及技术服务误期赔偿费计算时间,少于1周按1周计。
14.5 误期赔偿费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交货物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6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 ******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3) 因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潜在的缺陷等卖方原因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的,买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费用。如果赔偿费不足以弥补我方实际损失,应予以补足。
(a) 工期延误1~4周,每延误一周误期赔偿费按合同价的2%计收。
(b) 工期延误5~8周,每延误一周误期赔偿费按合同价的5%计收。
(c) 工期延误8周(不含8周)以上,每延误一周误期赔偿费按合同价的6%计收。
(4)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5) 买方根据第15条终止合同的,卖方承担由此对买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4.7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14日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日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价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者申请仲裁。
15 合同的解除
删除本条款,修改为:
15.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a) 如果卖方迟交货物超过5周;
(b) 卖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5.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5.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5.4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15.5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30日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余的货物,买方可:
(1) 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
(2) 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16 不可抗力
删除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16.1 不可抗力是指:
(1) 一方无法控制的;
(2) 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此进行合理预防的;
(3) 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
(4) 不主要归因于他方的。
只要满足上述(a)至(d)项条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殊事件或情况:
(a) 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b) 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内战;
(c) 一方雇员以外的人员的骚乱、罢工、停工;
(d) 战争军火、爆炸物资、电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但因一方使用此类军火、炸药、辐射或放射物引起的除外;
(e) 政府部门或权利机构的没收,国有化,调用,征用;
(f) 人工,原材料,水和电等紧缺,其成因被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
(g) 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台风或火山活动。
16.2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使合同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受到影响,束缚或者造成了合同义务实施的延迟,该方应该在事件发生28日内,应采用书面文件的方式向另一方通知这个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具体情况,包括用以评估不可抗力事实和范围的证据要件。
16.3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义务未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4 对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者各方,应该尽力减轻不可抗力对于合同实施和合同赋予的义务的实施的影响。
16.5 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原因,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施工延迟或者失误都不能构成合同的违约或者合同的中断。对于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应共同努力向业主索赔,如果没有得到业主方的赔偿金,双方不可以向对方提出任何支付赔偿金要求。
16.6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不可抗力持续2个月以上,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就解决方案进行协商,该解决方案不排除解除合同。
17 争议的解决
删除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17.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日还不能解决,争议应提交仲裁。
17.2 仲裁应由******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湖南省长沙市进行。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
17.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7.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7.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8 保险
卖方负责运输的设备,设备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承担保险费用,受益人为买方,投保金额以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
无。
1 廉洁协议书
廉洁协议书(格式)
项目名称:测绘仪器采购项目
买 方:******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
卖 方: (单位名称)
为规范 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 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合同中的商业秘密。
(三) 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 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
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 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 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遵守执行。
(三) 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合同中的商业秘密。
(四) 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 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 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 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一次性扣除合同总价款一次性扣除合同价格0.5%~5%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买方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二) 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
买 方: (盖单位章) 卖 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3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和保密需签订本协议)
合同买卖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出于本项目设施运行和维护的需要,卖方签署本合同即视为向业主和买方提供一份关于承包商或第三方(承包商享有发放许可证的权利)持有的专利权、模型和其他工业产权的非专属的和不可转让的许可证(但不享有发放子许可证的权利),另外还授予业主和买方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专有技术和披露给业主、和买方的所有技术信息的非专属的和不可转让的权利(但不享有发放子许可证的权利)。但是本条规定不能解释为向业主和买方移交专利所有权、模型、商标、设计、版权、专有技术或承包商或第三方持有的其他工业产权。
2、对于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向业主和买方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凡是含有这些数据和信息的图纸与文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始终归业主和买方所有。对于第三方(包括材料供应商)直接或通过承包商向业主和买方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第三方将保留这些文件的知识产权。
3、对于业主或买方直接或间接地从另一方获得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数据或其他信息,无论获得这些信息的时间在合同终止之前、期间还是之后,都必须对这些信息保密,并且不能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泄漏信息。在不违背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对于从业主处获得的文件、数据和其他信息,如果是分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实施工程所必不可少的,那么承包商可以披露给分包商。这种情况下,承包商需要向这些分包商索取一份保密承诺书。
4、对于从卖方处获得的文件、数据和信息,除了项目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业主和买方不能将其用于其他目的。同样,对于从业主或买方处获得的文件、数据和信息,除了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安装、执行合同涉及的其他工作和服务,卖方不能将其用于其他目的。
5、但是,前面第3条和第4条规定合同双方承担的义务不适用于下面的信息:
a) 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无论现在还是以后,均不以合同这一方的意志为转移;
b) 合同这一方在披露时已经掌握的信息,并且并非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另一方;
c) 不受保密义务约束的第三方合法提供给合同这一方的信息。
6、无论本合同因为什么原因而终止,本节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的规定都将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中海达iBoat BSA智能无人测量船 | ★1.为方便后备箱存放和运输,船体的长度介于0.9m~1m,宽度介于0.5m~0.6m,高度≤0.4m;(报价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2.船体重量:≤6kg; 3.船体结构:M型船体设计,阻力小、航行稳定; 4.船体材料:材质高分子聚酯碳纤维、凯夫拉布; 5.船体吃水:≥10 cm; ★6.整船防沉防水性能:IP67;(报价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7.推进器类型:模块化涵道式推进器,标配防水草过滤网,现场可拆卸; 8.最大速度:≥6m/s; ★9.电池规格:标配29V 34Ah(2块)、可充电锂电池、21700电芯(需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 10.续航时间:在2m/s速度下至少可运行7小时; 11.抗风浪:3级风2级浪; 12.通讯方式:电台、4G网络; 13.遥控电台通讯距离:≥2km; 14.摄像头:360°海康威视摄像头; 15.防爆雾灯:左红右绿,可显示RTK解状态及船体通讯状态; 16.避障:支持毫米波雷达避障,有效避障距离2-40m; 17.安全性能:支持自主避障、航行指示灯、失联返航、低电压返航; 18.测深频率:200kHz; ★19.波束开角:≤5.5°; 20.测深精度:1cm±0.1%h(h代表水深); 21.测深性能:0.15m~300m; 22.GNSS信号支持:BDS:B1,B2,B3;GPS:L1C/A,L2C,L2E,L5;GLONASS:L1,L2;GALILIEO; 23.定位精度:RTK:平面 ±8mm+1ppm 高程 ±15mm+1ppm; 24.定向精度:0.2°(1m基线); 25.数据记录方式至少支持船端自存储和遥控器远程记录两种方式; ★26.遥控器操作系统:Andriod操作系统,支持安装安卓版本船控软件; 27.遥控性能参数:7寸高清触控显示屏、32GB存储空间; ★28.无人船控制测深二合一软件,基于安卓平台开发,软件支持安装在遥控器端,支持一键连接功能,支持自主导航功能、船体参数控制、坐标转换功能、支持船载摄像头视频显示、支持规划航线、支持采集水深及GNSS数据、支持模拟回波数据显示功能、支持项目导出至后处理软件进行后处理; ★29.单波束后处理支持模拟水深和数字水深叠加,方便判读假水深;支持手动采样以及等间距取最浅或最深点,便于提取水下地物特征点;支持批量删除采样线功能,同时可根据解状态筛选水深数据;支持单潮位站、双验潮站、多验潮站和固定水位改正功能; ★30.要求报价人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 艘 | 1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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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达高端影像放样RTK iRTK20 | 接收机测量性能 1.1主板要求具备国内自主知识产权,主板通道数不低于1400; 1.2 BDS:B1I,B2I,B3I,B1C,B2a,B2b; GPS:L1C/A,L1C,L2P(Y),L2C,L5; GLONASS:L1,L2; GALILEO:E1,E5a,E5b,E6*; QZSS:L1,L2,L5,L6*; IRNSS:L5*; SBAS:L1,L2,L5; L-BAND* ★1.3支持L-Band 星站差分功能,星站差分模式支持CGCS国家2000系统坐标直接输出; ★1.4断点续测:在差分信号中断期间仍然提供RTK测量 ★1.5专业星光夜视高清摄像头,超大视角,支持实景放样 ★1.6 内置GNSS组合天线: GNSS、4G网络、WiFi,蓝牙天线高度集成的组合天线,实现360度无死角的天顶信号通讯,能够在复杂环境中稳定工作。(自主知识产权,主机与天线为同一厂家生产,提供测量GNSS接收天线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定位精度 2.1静态测量平面精度:±(2.5+0.5×10-6D)mm (D为被测点间距离) 静态测量高程精度:±(5.0+0.5×10-6D)mm (D为被测点间距离) 2.2 动态(RTK)测量平面精度:±(8+1×10-6D)mm(D为被测点间距离) 动态(RTK)测量高程精度:±(15+1×10-6D)mm(D为被测点间距离) 主机配置及功能 3.1接收机电池:内置高容量锂电池不低于6800mAh,网络移动站工作时间大于15小时,内置不可拆卸。 3.2用户界面:单按键,三个LED提示灯:卫星灯,信号灯,电源灯 3.3 eSIM卡 :支持主机和手簿双eSIM,双网双待,含3年流量,开机即是高精度。 3.4 内置全国CORS账号,支持一键固定功能,支持国家2000坐标系。 3.5 内置新一代高精度惯导,开机自动初始化,自动姿态补偿,精度:8mm+0.7mm/°tilt。 ★3.6 内置电台最大功率不小于2W,功率至少3档可调;频范围410MHz~470MHz;电台协议需支持HI-TARGET,TRIMTALK450S,TRIMMARKⅢ,TRANSEOT,SOUTH,CHC,SATEL,频道数:116个频道(其中16个可配置); ★3.7 智能应用:智能基站,智能语音,功能自检,电池快充;(提供语音服务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3.8 智能基站:智能选择最优服务器或最优频道和协议,移动站只需输入基站主机号,就能自动匹配基站参数,让设站变得简单。 3.9云服务:设备管理,位置服务,协同作业,数据分析; 4、物理性能 4.1主机要求:镁合金材质,主机小型化设计,体积≤Φ130mm×68mm,重量≤0.76kg(含电池) 4.2 三防:防尘防水、不低于IP68,抗2米高测杆自然跌落; 5、手簿采集器 5.1 操作系统不低于Android 11版本; 5.2处理器:2GHz,8核处理器 ; ★5.4屏幕:5.5 英寸高亮户外彩色电容触摸屏(支持触摸笔,可带手套操作);显示分辨率:720*1440;阳光可见,典型亮度600 nits ★5.5支持手簿AR测量和AR放样 5.6 蜂窝移动:4G全网通,双卡双待,内置eSIM卡,含三年流量 5.7 输出:全键盘测绘专属T9键盘,中海达专业智能输入法 ; 5.8 内置锂电池可连续工作大于22小时,支持快充; 5.9体积:221mm×77.6mm×16mm,重量小于0.37kg (含电池); 5.10三防:IP68;抗1.8米自由跌落。 ★6.要求报价人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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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徕卡TS16A | 1、测角精度:≤1″,采用绝对编码连续四重轴系补偿技术; 2、测距精度:≤1mm+1.5ppm;测程:圆棱镜测程0.9至3500米;无棱镜测程:0.9至500米; 3、自动照准ATR PLUS测角精度:≤1″;自动照准ATR PLUS范围:圆棱镜≥1500m 4、具有自动量高功能,精度为≤1mm,范围0.7-2.7m; 5、导向光范围/精度:5-150m/100处5cm; 6、显示屏和键盘:5英寸,WVGA、彩色、触屏、37个按键,带照明功能 7、电源:可更换内置锂电池,使用时间≥8小时; 8、数据储存:内存≥2G,支持1GB SD存储卡;接口: RS232,USB,Bluetooth, WLAN; 9、防尘/防水等级:≥IP55;湿度:≥95%,无冷凝;工作温度:-20℃至+50℃; 10、机载软件系统:三维Captivate系统,操作系统:WINCE 7,处理器: 1GHz双核A9处理器。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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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纬ZOOM95(1秒)全站仪 | 角度测量精度:绝对编码,连续,四重轴系补偿≤1” 2、距离测量范围:棱镜≥3500m 3、无棱镜/任何表面:≥1000m 4、精度/测量时间:单次(棱镜)≤1mm+1ppm / 典型2.4秒 5、单次(任何表面):≤2mm+2ppm */ 距离>500米时,精度≤4mm+2ppm 6、光斑大小50m处:≤8×20mm 7、马达转速:≥45°(50gon)每秒 8、自动照准测程:标准棱镜(ZPR100)≥1000m 9、自动锁定与跟踪距离:标准棱镜(ZPR100)≥800m 10、目标照准测角精度(Hz/V精度):≤1” (0.3 mgon) 11、自动目标搜索范围:标准棱镜(ZPR100):≥300m 12、自动目标搜索时间:标准棱镜(ZPR100)典型<10秒 13、操作系统:Microsoft? Windows? EC 7.0 14、显示屏:5英寸、彩色、触摸、LED屏 15、电源:可更换内置锂电池,使用时间≥8h 16、数据存储:内存≥2GB 支持外置SD卡 17、接口:串口/USB/Bluetooth?/WLAN/蓝牙手柄 18、重量:≤5.3kg(不包含电池和脚架) 19、工作温度范围:–20°C to +50°C 20、存储温度范围:–40°C to +70°C 21、防尘防水:≥IP55 22、防潮:≥95%, 无冷凝。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 ******办公室 |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星期内交货。
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中南家园东区水建公司。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1.1 项目概况
为满足工程测量需求,需采购一艘智能无人测量船、两台全站型速测仪、两台GPS测量仪 。
本次采购仪器设备应用于工程测量。具体的采购设备内容如下:
序号 | 系统名称 | 系统组件 | 数量 |
1 | 中海达iBoat BSA智能无人测量船 | 智能无人测量船 | 1套 |
2 | 中海达高端影像放样RTK iRTK20 | GPS测量仪 | 2套 |
3 | 徕卡TS16A(1秒)全站仪 | 1秒全站仪 | 1套 |
4 | 中纬ZOOM95(1秒)全站仪 | 1秒全站仪 | 1套 |
参照第五章 设备需求一览表
4 配置情况
智能无人船配置清单:
单条无人船配置至少满足以下要求:无人船船体1艘;推进器2个;锂电池2块(含1个充电器);单频测深仪1套;安卓系统遥控器1个;2.4G天线2根;4G天线1根;安卓版船控测深二合一软件1套;数据后处理软件1套;航空运输箱1个,质保1年。
高端影像放样RTK配置清单:
测量型GNSS接收机(RTK)1台;塑料箱PVC铭牌(海星达)1个;电源适配器HAD-0530A-CN1个;USB数据线2根;电台接收天线1根;对中杆1根;手簿托架1个;工业级数据采集器????????????? 1个;中国移动CORS帐号 ????????????? SDK形式1个,质保1年。
徕卡TS16A(1秒)全站仪配置
TS16A-1″R500全站仪主机1套,内含:1充电器×1,电池×2,SD卡×1,说明书×1,检定证书×1,正品行货,质保一年;国产单框2个;国产棱镜2个;国产觇牌2个;国产基座2个;国产支架2个;国产对中杆架1付;国产木脚架1付;国产附件箱2个。
中纬(1秒)全站仪配置
包含全站仪主机一台,内含:1充电器×1,电池×2,SD卡×1,说明书×1,正品行货,质保一年;国产棱镜两个;国产脚架一付;国产木脚架1付;国产对中杆架一付。
招标编号:
固定资产项目测绘仪器采购
报 价 文 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因素简述及索引表
项目 | 评审因素 | 按评分细则得分项进行归纳简述 | 详细内容在报价文件中页码范围 |
商务部分 | |||
报价文件的响应性和完整性 | 报价文件目录、内容与询价文件要求一致性、完整性,良好得5分,一般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
近三年类似业绩 | 报价人提供2021年6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应用于无人测量船、全站仪、GPS测量仪销售业绩证明,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否则不得分。 |
| |
财务情况 | 财务能力和经营状况良好,得2分 财务能力和经营状况一般,得1分 财务能力和经营状况较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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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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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 | 报价设备各项技术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为15分; 重要技术参数有一条不满足的,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 一般性技术参数达不到询价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扣2分;超过3条(含3条)达不到询价文件要求的,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 |
| |
培训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培训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评为优、良、一般,依次得分为5分、3分、1分。 |
| |
供货保障 | 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供货工期,有供应保障手段和交货保障措施,承诺运保险受益方为业主等,对比达到最优得5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1分。 |
| |
售后服务及承诺 | 报价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电话、内容、形式、含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维修单位名称、地点、维修技术人员情况(职称、经验介绍)。 根据报价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内容是否完整和详细进行综合评分: 完整和详细并切实可行的,计10分; 方案内容一般,可行性一般的,计6分; 方案内容欠完整,可行性差的,计3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
|
注:1、索引表中的项目、评审因素按询价文件评标细则中项目、评分范围内容填写,根据报价文件相关内容简要叙述并填写页码范围。
目 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报价函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保证金
4、报价书
5、报价人承诺函
6、廉洁报价保证书
7、商务偏差表
8、报价人与分包厂商的协议书及分包商清单
9、报价人资格文件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主要技术参数
2、培训方案
3、供货保障
4、售后服务及承诺
报 价 函
******有限公司: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的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内容,承担询价文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我方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税率:13%)。
(2) 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3) 随同本报价书提交的报价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如果我方中标:
(a)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b) 我方承诺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c)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货并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4)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时 间: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格式)
:
我(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委托人姓名、职务)(居民身份证编号: )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询价签署报价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书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注:应随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报 价 人: 名 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名)
委托代理人: (签 名)
3 报价保证金
附:从报价人基本账户转出的报价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
(2)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承包,报价人应对照图纸自行复核并考虑相关风险,合同有效期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价格不因设备参数、物价波动、汇率变化和政策性因素变动而调整。
(3) 报价应包括报价人为提供所有合同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设备数学模型(如果有)及经过检测的报告等的验收、出厂前的试验、包装、保险、发货、运输(含可能的临时储存及二次转运)、交货前的现场保管、交货、工地现场开箱交接、现场开箱检查,设备组装、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培训、维修服务和提供技术文件等工作的全部成本、合理利润、税费及风险等费用。
(4) 对进口元器件(如果有),报价应包含到岸价加上关税及其他有关手续费用的价格。询价人不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5) 报价表中,“运杂费”应包含设备出厂或到达中国口岸完税后至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运输过程中的协调费、场外交通设施加固改造费等。交货地点的卸车由报价人负责。
(6) 合同履行期间,买方可就本询价项目按合同确定的各分项价格向卖方增/减购相关部件。
(7) 所有组成件及元器件单价在合同生效日至全部设备最终验收后3年内不调价,若询价人需要另行购买,报价人承诺按本报价价格供应。
(8) 任何组件或装置,如果在询价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们对于构成一台完整和性能良好的机组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保证机组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机组运行品质是必要或安装过程中易损坏的零部件,卖方应提供这些组件或装置,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
表4.2-1 报价汇总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报价金额 | 备注 |
1 | 中海达iBoat BSA智能无人测量船 | 1 |
| 含配品备件、运杂费 |
2 | 中海达高端影像放样RTK iRTK20 | 2 |
| 含配品备件、运杂费 |
3 | 徕卡TS16A(1秒)全站仪 | 1 |
| 含配品备件、运杂费 |
4 | 中纬ZOOM95(1秒)全站仪 | 1 |
| 含配品备件、运杂费 |
合计(小写): | 合计(大写): |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表4.2-2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智能无人测量船 | 中海达iBoat BSA智能无人测量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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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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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GPS测量仪 | 中海达高端影像放样RTK iRTK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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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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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站型速测仪 | 徕卡TS16A(1秒)全站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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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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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站型速测仪 | 中纬ZOOM95(1秒)全站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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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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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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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报价人承诺函(格式)
项目名称:固定资产项目测绘仪器采购
致: ******有限公司:
我代表 (报价人名称) ,在此做如下承诺:
1. 完全理解和接受询价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 本询价项目承包方式为固定单价承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价格不因设备参数、物价波动、汇率变化和政策性因素变动而调整。
3.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按合同规定按期向询价人提交履约保函,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货物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设备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 我方承诺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道路条件承担本合同设备运输至买方设置的转运场,我方工厂到买方设置的转运场之间可能的二次转运由我方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5. 在整个报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询价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廉洁报价保证书(格式)
******有限公司 :
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进行询价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询价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 主动了解******有限公司 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有限公司 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 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报价人或串通报价。
(4) 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不隐瞒本单位报价资质的真实情况,报价资质符合规定。
(5) 不以任何方式向询价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询价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询价人的任何个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 不向******有限公司涉及询价人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 不向******有限公司询价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询价项目。
(8) 不向******有限公司涉及的询价人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
(9) 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询价过程中的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10) 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报价人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中与询价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表7-1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询价文件的要求。
表7-1 商务偏差表
序号 | 询价文件商务部分 | 报价文件商务部分 |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简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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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偏差表应逐条填写(报价人必须提供此表,否则将视为报价文件不完整。如没有偏差,请在此表中填写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无偏差)。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8 报价人与分包厂商的协议书及分包商清单(若有)
8.1 与分包厂商的协议书内容
与分包厂商的协议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 说明分包设备的内容、要求和交货进度;
(2) 联合设计、合作制造的内容和方式;
(3) 技术转让的内容和方式;
(4) 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8.2 与分包厂商的意向书
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如与分包商达不成协议,可用意向书代替。
8.3 分包商清单
报价人应将分包商的情况列入下表。报价人应对同一分包设备或可选项至少推荐三家相同资质的分包商,供标人确认。
分包商清单表
序号 | 分包商的名称 | 地址 | 分包内容 | 分包商主要加工设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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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1) 对于第9.2~9.6条中所要求的资料和问题,报价人都应给予正面的、确定的回答。
(2) 资格文件的签署应保证所作声明和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询价人将审查报价人提交的资格文件以确定报价人的合格性及能力。
(4) 报价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致:
鉴于你单位于 (日期)发布的询价公告,本文件签署人愿意参加在询价文件中所规定的 设备采购(询价编号:POWERCHINA-0206-240510 )的报价,并愿意提交下列文件,证明所有陈述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1) 制造商的资格文件。
(2) 由签署人证明资格文件中的陈述是真实的和准确的证明书。
(3) 我方 (银行名称)出具的资信证明。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表9.3-1 报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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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
通信代码 | 电 话 |
| 传 真 |
| |
电子信箱 |
| 邮政编码 |
| ||
成立时间 |
| 注册资金 |
| ||
企业性质 |
| 上级主管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 电 话 |
| |
总经理 | 姓 名 |
| 电 话 |
| |
财务经理 | 姓 名 |
| 电 话 |
| |
净资产(万元) |
| ||||
年生产能力 |
| ||||
******银行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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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 ||||
银行信誉 等级 |
| ||||
最近三年完成的营业额(万元) | |||||
年 |
| ||||
年 |
| ||||
年 |
| ||||
注:1、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2、附:
(1) 报价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3) ******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9.4 设计、制造能力和条件(如有)
(1) 制造能力和设备
制造厂的一般描述,特别说明:
● 占地面积
● 职工总人数和在设计、加工制造、试验方面取得资格的人员数
● 主要生产、试验及检测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出厂年月 | 制造厂 | 状况 | 主要技术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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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试验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出厂年月 | 制造厂 | 状况 | 主要技术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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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检测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出厂年月 | 制造厂 | 状况 | 主要技术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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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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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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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储条件
(2) 设计能力与条件
对设计室的一般描述,包括采用的设计基础与设计过程,计算机仿真技术以及应用计算机出图和技术文件等。
(3) 关键制造工艺
对设备制造过程中各部件的关键制造工艺进行描述。
(4) 质量控制
● 用于应变计、渗压计制造的设备和机械。
● 对制造中的质量控制系统一般描述和其质量符合ISO9000标准的描述,并附 上 ISO9001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 设备安装的质量控制与试验说明。
(5) 测试试验室
对设备运行的机械性能与电气性能测试的一般描述以及应提供的设备主要部件性能测试试验室的详细描述。
(6) 技术服务
对设备的安装的监督及技术指导、调试与试运行、运行验收试验以及人员培训等应负的技术服务责任范围的描述。
(7) 设备运行期/质保期的技术支持
对设备商业运行期的系统可能的技术支持描述。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表9.5-1同类设备供货业绩表
序号 | 用户名称 | 供货设备 规格型号 | 主要 参数 | 供货 数量 | 供货 时间 | 用户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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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供货量小计(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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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供货量小计(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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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供货量小计(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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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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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1) ******银行情况
******银行 | 名称: | |
地址: | ||
电话: | 联系人及职务: | |
传真: | 电传: |
(2) 近三年年资产负债情况(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1 |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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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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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净资产总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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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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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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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主营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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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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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随本表须附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如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排名统计中的证明材料(如果有)。
报价人自行编写。
2 培训方案
报价人自行编写。
3 供货保障
报价人自行编写。
4 售后服务及承诺
报价人自行编写。
5 技术偏差表
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中与采购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表10-1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采购文件的要求。
表10-1 技术偏差表
序号 | 采购文件技术部分 | 报价文件技术部分 |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简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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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偏差表应逐条填写(报价人必须提供此表,否则将视为报价文件不完整。如没有偏差,请在此表中填写报价文件与采购文件无偏差)。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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