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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 ZP1合同段机械设备租赁采购公告
******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有限公司金林分公司 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 ZP1合同段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CG-******-12009
******有限公司金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 ZP1合同段机械设备租赁采购
1.3采购内容:
序号 | 租赁机械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计划租赁期限(台/月) | 备注 |
1 | 挖掘机 | 1.6m3/36t | 3 | 台 | 1 | / |
2 | 推土机 | SD16 | 1 | 台 | 1 | |
3 | 振动式压路机 | 36t | 1 | 台 | 1 | |
4 | 装载机 | ZL50 | 2 | 台 | 1 | |
5 | 水稳摊铺机 | / | 1 | 台 | 2 | |
6 | 沥青摊铺机 | / | 1 | 台 | 2 |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含税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数量为计划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4质量标准:必须按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1.5提货期:供应商负责组织机械设备,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设备使用完毕后自行撤场,标段不承担任何进退场费用。
1.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西林镇西林冶金特色产业园区
1.7设备要求:所有设备要求年限不超过3年。
1.8付款方式:
费用的支付:采购方办理结算且采购方收到建设单位计量款后,180天内支付结算金额的 30 %,项目施工结束后支付上限为不高于应付账款总额的70%,余款 30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采购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返还采购方质保金后,采购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供货商。所有货款已包括资金成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不再计算利息。
全部结算办理后,网银支付,费用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970,044.40元,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9%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9%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睿采平台”(******)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注:将以下材料添加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上传到资格文件中。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6)以往开过的发票扫描件(可以是对应其他单位);
(7)所涉及设备的设备照片、合格证、所用机械设备的购买发票等能证明所用机械设备权属于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佐证材料;
(9)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或相关证明、完成税务登记实名认证证明材料;
(10)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
(11)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意向供应商提供材料时材料应加盖公章。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报价,同一供应商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6.2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4日11时00分至2024年10月15日11时00分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代理机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将在满足竞价需求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少于三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名,本标自动流标。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代理机构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9.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1.联系方式
采******有限公司金林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西林镇西林冶金特色产业园区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 话:******
存异监督管理人:曹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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