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临安校区文化系统标识标牌设计与制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现场获取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须把报名资料准备齐全后发送邮箱至******)形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4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T7-DYJS2024-23
项目名称:******学院临安校区文化系统标识标牌设计与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学校精神、校训、育人体系文化系统标识标牌设计与制作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包括标识标牌的安装方案设计、制作、供货、运输、卸货并搬运至指定地点、成品保护、安装、绿植恢复修补费、高空安装保险费、验收、技术服务、备品备件、提交验收资料、技术资料、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等。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校园文化标语、展示墙及标识导视系统设计与制作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包括标识标牌的安装方案设计、制作、供货、运输、卸货并搬运至指定地点、成品保护、安装、绿植恢复修补费、高空安装保险费、验收、技术服务、备品备件、提交验收资料、技术资料、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等。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备注: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供应商可投其中任一标项,也可各标项均投)。评审时按照标项一、标项二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已被推荐为标项一的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在标项二评审中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t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t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10室
售价(元):500元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须把报名资料准备齐全后发送邮箱至******)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0月14日13:3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05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递交的资料
1)投标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
2)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需公告的有关信息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及时关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情况,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郑重提醒各投标人:对任何转载本项目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和信息发布网站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本项目相关采购事宜均需与本公告写明的指定人员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学院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1-******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719号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汤琳
联系电话:0571-******
质疑联系人:赵存璞
质疑邮箱:******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10室
******学院纪委
联系人:竺老师
联系电话:0571-******
******学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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