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大冶市金山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EPC)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36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大冶市金山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EPC)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银行信用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渣(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大冶市金山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EPC)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冶市金山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总面积为5954.4403公顷,包括金山店镇全域的22个行政村。项目主要包括农用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等四大类工程,共涉及48项子工程。其中耕地面积为2688.9292公顷,计划新增耕地148.2211公顷,其中占补平衡指标新增耕地72.2628公顷,矿山复垦新增耕地74.7190公顷,宅基地复垦新增耕地1.2393公顷。项目工期为1095天,建安费用预算为17.68亿元。
该项目的工程内容包括新增耕地占补平衡、农业基础设施提升、高标准农田、拆旧复垦和建新区基础设施配套******居环境整治项目、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配套项目等。
2.2 招标内容:石渣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厂家的产品质量须满足合同中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
3.1.5 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厂家近3年内具有所生产产品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日16时至2024年10月1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一公司大冶金山店项目石渣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8@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费汇款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大冶市金山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5093-01
联行号:******0728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16******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一公司大冶金山店项目石渣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28******)并与招标联系人(张长平)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大冶市金山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5093-01
联行号:******0728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石渣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40057 单位: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