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质检中心2024年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001-2024-35648
项目名称:东莞质检中心2024年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23,9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检测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723,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全自动高压灭菌器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6,000.00 | - |
1-2 |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高压蒸汽灭菌器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 | - |
1-3 |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生化培养箱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2,500.00 | - |
1-4 |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霉菌培养箱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 | - |
1-5 |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医用试剂冷藏冷冻箱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 | - |
1-6 |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生物安全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3,000.00 | - |
1-7 | 其他仪器仪表 | 涡旋混合器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600.00 | - |
1-8 | 色谱仪 | GPC凝胶色谱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6,800.00 | - |
1-9 |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 IPX9防水等级试验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47,000.00 | - |
1-10 | 其他电工仪器仪表 | 控制装置160A短路试验负载箱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 | - |
1-11 | 其他试验机 | 灯串缠绕试验装置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 | - |
1-12 |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 耐静负荷和剪应力负荷试验机用冲锤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 | - |
1-13 | 电子可靠性试验设备 | 游泳池灯耐久性及热试验装置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 | - |
1-14 |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 自然通风老化试验箱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4,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照设备清单中的交货期内完成所有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检测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的比例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或以上,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策相关规则如下: 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将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40%或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投标人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将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或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3.小微企业投标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不分包的,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分包的,须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①《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参与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须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以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来核定,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②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检测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街道东城西路266号城市花园A座办公楼9楼903A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elp/problem/。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招标文件、图纸(如有)、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及招标公告上传的附件(如有)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其进行如实响应,如因为投标人没有响应而引起的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开标会议为“远程开标”,******街道东城西路266号城市花园A座办公楼9楼903A号,黄小姐,0769-******)”,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6.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具体时间以主持人现场设置为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名 称: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南路2号
联系方式:0769-******
名 称:******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街道东城西路266号城市花园A座办公楼9楼903A号
联系方式:0769-******
项目联系人:黎伟峰
电 话:0769-******
******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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