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金寨县司法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的潜在竞争企业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获取发包文件,并于2024年10月 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XJY************
见证编号:JZZB-GC-0330
2. 项目名称:金寨县司法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
3. 项目类型:限额以下工程类
4. 发包方式:公开询价
5. 预算金额:******.70元
6. 最高限价:******.70元
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 ******大学南侧,主要改建原三层大别山艺术馆接待中心,建筑总面积约******消防设施、智能化等工程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发包文件要求。
9.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
1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4、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满足上述要求(须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联合体各方应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网上登记、询价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发包人的管理。
三、获取发包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 30日至2024年10月 11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
3.获取方式:
(1)本项目发包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下载;
(2)竞争企业办理CA联系电话:400-880-4959;
(3)竞争企业在下载发包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电话:******。
4.发包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上传,不接收纸质标书。
3、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联系电话:010-******转5-2;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系统联系电话:******;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系统************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请参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操作手册下载”。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 11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发包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发包)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条不采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竞争企业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竞争企业远程解密方式为:(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3.参加本项目的竞争企业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竞争企业自行负责。竞争企业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竞争资格。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操作规定》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发包)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金寨县新城区政务中心环保局二楼西侧
联系方式:王先生 ******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中兴南路15号四楼
联系方式:范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 工
电 话: ******
采购(发包)人: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 30 日